各学院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2021年我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要求:各院须严格按照国家、省、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。
二、名额分配
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3个,分别分配给2020级4个、2019级4个、2018级5个。由各院择优申报符合条件的本院学生,学校评审时,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年级的名额进行适当调整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266个,具体分配见附件。
三、报送材料
1、国家奖学金:2020-2021学年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的纸质版、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汇总表》的电子版、《2021年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:2020-2021学年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的纸质版、2020-2021学年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pdf 格式扫描文档(请按照名次顺序扫描)、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》的电子版。
四、报送要求
1、各院必须按照2021年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要求认真填写,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。评审过程要严格按照四级评审三级公示的程序进行。学生的申请材料、会议记录、班级和各院的公示材料以及如何评议的材料需一并提交。
2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。
3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。
学生工作处
2021年9月8日
附件:
6:2020-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.doc